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50 号)及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工商企注字〔2015〕121号)的有关规定,2016年6月,公司顺利完成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办理。
所谓“三证”就是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,所谓“一”就是“一照一码”,“一照”是营业执照,“一码”是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。连起来的意思就是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个证合成了一个证——营业执照,并且原来的营业执照号、税务登记号、组织机构代码也被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所代替。